1700℃馬弗爐在使用過程中對現有的燃燒方法進行分析和改進,對新的燃燒方法進行探討和實驗,以不斷提高燃料利用率和燃燒設備的技術水平。
燃燒是指燃料中的可燃成分(碳、氫、硫及碳氫化合物)與空氣中的氧結合后,在一定溫度下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光和熱的過程。*燃燒是指燃料中的可燃成份,在空氣供應量和供應方法都很合適以致不冒黑煙全部燃燒。否則為不*燃燒。
1、足夠高的爐膛溫度
溫度是燃料燃燒的首要條件。由熱源構成的爐膛溫度必須保持在燃料著火燃燒溫度以上,也就是要具備足夠高的爐膛溫度,燃料才能連續燃燒,否則1700℃馬弗爐燃料就會著火困難,燃燒不起來,甚至斷火。
3、適量的空氣
燃料在燃燒時必須要與足夠的空氣中的氣充分地接觸和混合。在爐膛溫度足夠高的情況下,燃燒反應速度很快,空氣中的氧會很快消耗掉,必須要供給足夠的空氣,而實際運行中送入爐膛的空氣是過剩的,但空氣過剩量不能太多,要適當,以避免降低爐膛溫度。
4、足夠的燃燒空間
從燃料中揮發出來可燃物質或細小的煤屑,隨著煙氣一邊流動一邊燃燒,若爐膛空間(容積)過小,煙氣流動太快,煙氣在爐膛內停留時間太短,就不能使可燃物和煤屑充分燃燒。尤其是可燃物(可燃氣體、油滴)在未*燃完以前就碰到鍋爐受熱面時,可燃物被冷卻到著火溫度以下而不能*燃燒,結成碳瘤。同時,保證足夠的燃燒空間,有利于空氣與可物充分地接觸和混合,使可燃物充分地燃燒。
5、足夠時間
燃料沒著火到全部燃盡過程,需要一定時間,尤其是層燃爐,燃料燃燒必須需要足夠時間,燃燒顆粒越大燃燒時間越長。若1700℃馬弗爐的燃燒時間不夠,燃料燃燒就不*。